房产交易期间限购,房产交易期间限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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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期间限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期间限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手房限购政策?
  2. 房屋共有人之间的买卖是否限购?
  3. 房产局解限购流程?

一手房限购政策

1、调整限购年限

①非东莞户籍在市内购买第二套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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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新入户市民购买第一套房须在市内落户满半年且缴纳社保满半年。

③2021年2月27日或之后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房,按离异前家庭单位计算套数。

2、调整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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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之间的买卖是否限购?

  一、房产共有人限购吗

  房产共有人买房限购。如果本人名下已经有房产,包括共有房产,或者虽然房产证没有本人的名字但是本人曾因为购房而有过贷款记录,那么都将不能享受购买首套房产的优惠政策。如果名下已有房产,那么再购买的房产为二套房。

  二、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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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房产局解限购流程

解除限购的流程:在房屋交易合同中应当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式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明确的则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按照一规定惯例来处理:

一、若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延迟签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出卖人应依法向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若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延迟签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若由于非出卖人或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买受人可依法解除预约协议,出卖人应依法退还收取定金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若新政出台后房价下跌,预约合同解除而导致买卖双方利益失衡,则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期间限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期间限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限购 买受人 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