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妻房产过户给子女好不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夫妻房产过户给子女好不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人活着的时候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是不是故去以后省事很多?
谢谢邀请回答,我觉得人老了不管儿女孝不孝顺,都不要先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因为房子在,你心里就有底气,你会很安心。况且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世,这中间万一出点麻烦,你都没个落脚的地儿,那时伤心难过在所难免了。所以,在你特别清醒的时候留下个遗嘱就可以。如果实在想给子女过户,也一定司法公正一下,有生之年你有居住权。否则人心难测,后果很严重哦!
您好!
首先我们要先明确一个问题:省事,是想省谁的事儿?
- 如果单纯想省子女的事儿,确实,老人生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要比身后继承简单很多。毕竟按照我国法律,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很麻烦。
- 但是,如果要省老人的事儿,毫无疑问——故去过户,对老人属于绝对省事儿的做法。逻辑很简单:不过户,对老人来讲就没有事儿,没有事儿,比起“省事儿”,岂不是要“省”的多得多?
一直建议老人,作出生前将自己房子过户给子女的决定时,务必谨慎。只有在能百分之百肯定的前提下:子女们对老人绝对孝顺,老人没有任何养老风险,生前过户方可作为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项。否则,结论必定是方便了别人、苦了自己。
通过描述推测,题主应该是作为一个子女角色提出的问题。这里给出一些个人建议:
- 题主提到“劝说”,说明应该不是老人主动提出来的。此种情况下,建议就当向老人随口带了一句,不必催促。老人虽然同意理解,但是愿不愿意付诸实施,完全听从老人的安排。毕竟房子是老人的,作子女的,不能单从自己图省事的角度来影响父母行为。
- “姊妹们也都和睦不会闹纷争”,个人对这个意思的理解,是姊妹们对如何分老人房子的意见一致。但这并不是分房的根本。根本上来讲,是姊妹们对待老人赡养是怎样的态度。如果姊妹之间就如何分房、如何赡养父母之间没有条件关系,例如都甘愿“房子给你,老人咱们一起伺候”,那么,这种和睦对于未来继承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能很大程度减少房产继承的麻烦;但是,如果有诸如“房子归我,不用你们赡养”之类的条件关系,那么就要注意了:这种和睦,是有前提条件的。此种情况下,个人更倾向于老人的房子未来走继承,而不是生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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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早过户老人的房产,这样做子女们是方便了,但对老人太不友好。
有个朋友家爷爷去世早,奶奶还在,他的叔叔伯伯爸爸姑姑一商量也是劝说老人把房产分了。他奶奶快90岁了,之前身体硬朗,是自己住的,并没有给几个孩子带来什么负担。年前老人摔伤了腿,好了,这几个儿女根本没人愿意把老人接到家里,无非是觉得老人什么都没有了,接来了自己照顾出钱又出力,还没啥好处。还好这个朋友的爱人很善良,上班带娃做家务,还抽时间去给老太太做饭,过几天洗一次澡。过年也没子女说要接她去家里团员,大年初二孙子孙媳妇过去给她包饺子陪她吃了个饭。
还有个前同事的例子,哥嫂看同事要结婚了,怕父母给她太多嫁妆,撺掇着父母分家,分完基本上别墅和大部分存款都到了两口子手里,不同意不行啊,嫂子一哭二闹三上吊,哥哥默许媳妇闹一声不吭。前同事本来也没想着抢家产,基本上没争取就同意了。后来老妈做手术来她家休养,老爸出***她请***回去伺候,哥嫂说侄子要高考了分身乏术,轻飘飘一句话,不出力也没出钱。
人心真的经不起考验,为了老人好,还是不要提前分家产。
老人在世时房子过户给子女好不好?
我觉得弊大于利:第一,容易造成家庭成员的不和。生前分割房产,容易造成子女之间的矛盾,谁分多了,谁分少了,留下矛盾的导火索。
第二,容易耽误家庭的大事。我们知道家里边办大事都是要用大钱的,最大的资产肯定是房产,当家庭成员生病需要大资金时,子女不同意卖房,就会耽误大人的性命。
第三,容易造成父母跟下一代关系的破裂。因为房产已经过户下一代,有一部分不孝之子孝顺老人,甚至有人一年也不愿意见老人一面。
有的人怕以后麻烦,在生前过户给子女,看似一简单的操作,实际給自己的后半生留下了麻烦,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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