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赠与过户要不要公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赠与过户要不要公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赠与房产公证没过户限制吗?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公证,没有过户,赠与关系成立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愿意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也就是一个给,一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赠与合同就成立。
赠与合同签订后并公证,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享有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也就说,赠与人不能任意毁约了,赠与人想不给了,受赠人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此刻,赠与关系不仅成立,而且赠与人是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
也就是说,赠与人想不给都不行了。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那么,赠与人是不是就没有任何理由去撤销了呢?
不是的,因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仅仅丧失了任意撤销权,还是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
法定撤销权是指什么呢?
顾名思义,是指只有出现法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才可以获得的撤销权,而不像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可以随意无理由撤销。
《合同法》第192条是这样规定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这就是法定撤销权规定的三种情形,只有出现这三种情形的时候,赠与人才能行使撤销权。由于撤销权是形成权,需要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也就是说,撤销权只有一年的行使期限,过期不候的。
所谓赠予合同,在合同没有实施以前都是可以撤销的,律师说可以上法院***也就是惑悠你,想挣你这律师费而已,公证不公证都不影响撤销权,同样遗嘱哪怕公证了也是可以撤销的。赠予只有当财产权完全转移到被赠予人之后才不可以撤销。也就是说当赠予行为还没有完成以前是毫无疑问可以撤销的。不说房产,就说钱财,某人说在神马时间以前或者之内送某人一笔钱财,并且写了书面材料,并且也拿去公证,但是只要赠予行为完成以前,随时可以反悔,也可以撤销公证书的,不就是再另外花一次公证费么?其实赠予合同去公证一点意思没有,白白花钱。但是除外情况是你捐款到国家的慈善机构是不可以撤销的。否则当骗子。所以说赠予合同去进行公证一点没意思,毫无意义,纯粹是公证机关骗你钱的,一个明明可以不作数的,还是要赚你钱,所以我说公证机关一点不公证。
其实很简单,赠予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予的成立建立在实际上的赠予成功,比如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如果只是公正了赠予合同而不办理过户手续,赠予关系就不成立,通俗说就是有赠予的意思,但不发生赠予的效力。欢迎关注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赠予方与受赠一方只要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就是成立。如果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有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一般赠与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赠与合同,虽然签订了,但是作为受赠的标的物,动产必须交付,不动产必须登记的情况下,该赠予才算完成,否则赠与人是有可能会反悔撤销赠予合同的。
以题目的描述为例来说如果是赠予房屋,赠予双方除了要签订书面赠予合同之外,只有将房屋过户到受赠人的名下,该赠予才算彻底完成。如果房屋没有过户,赠与人是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可以反悔的。
但是如果该赠与合同已经被公证了,赠予一方就不能随意反悔,受赠方可以拿着公证的赠予合同***,要求赠与人将房屋过户给自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赠与过户要不要公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赠与过户要不要公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