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婚应得房产未过户,债务人离婚应得房产未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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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务人离婚应得房产过户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务人离婚应得房产未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离婚协议表明了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还能争取获得房产吗?

离婚协议表明了房子女方、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还能争取获得房产吗?

这种情况还想争取房产,基本不太可能

我们是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基础,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根据情况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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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还能争取房产的观点会认为,原则上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协议将房产归属一方,本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行为。根据合同规定,赠与财产在完成赠与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房产作为不动产,完成赠与是以产权过户登记为准,现在房产过户,则另一方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

实践中,法院基本对于此观点持否定态度。

即便认为该房产属于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是离婚协议与一般的赠与合同有着区别。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具有婚姻家庭的***道德规范,是建立在家庭、配偶等特殊身份关系基础之上并以解除婚姻身份关系为目的之契约,所以离婚协议的赠与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是在离婚与否、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实施的赠与,所以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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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是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是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原则上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什么国际玩笑?

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备案了,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签了你的大名儿,你还想怎么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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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成年人了,有点契约精神好吧?

等***还清,即便你不配合女方去过户,她也能凭借离婚协议提起确权之诉,要求***确认该房子归自己所有,然后自己拿着确权判决,到房管局去过户。

————————但是!

男方想争取房产,办法也不是没有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女方谈,征求女方的同意,重新对房子做出约定,并且两个人重新签一份补充协议。

这个事儿当然会有难度,但这是唯一的办法。

你说:我已经离婚了,房产证上又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自己偷偷摸摸把房子卖了,OK吗?

当然不OK。如果你要这样做,第一,女方得没住在那个房子里。第二,即使你偷摸地卖了房,女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追回你的卖房款。如果你是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卖方的,比如买家是你找的托儿,房子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售出,那女方还可以主张购房合同无效,要求买方返还房子。

谢谢邀请。

如果从离婚协议的角度来看,该协议系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且经过民政局审核备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应该严格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执行,故男方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例外的情况也有,就是双方经过自愿协商一致,取消了离婚协议关于该房屋产权归属的约定,这样男方才有可能争取获得该房屋产权。举例说明:李某王某2015年4月10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共有的房屋归王某所有,购买该房屋办理的按揭***由王某负责偿还。2017年7月,王某因为长期失业导致三个月没有按时偿还房屋按揭款,面临被银行***的风险。李某作为该房屋按揭***的共同借款人,也收到了银行的催收通知。李某与王某商议,由李某补偿王某现金20万元,王某将该房屋的产权转让给李某,银行按揭***由李某负责偿还。后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撤销了离婚协议对双方共有房屋产权归属的约定,将该房屋产权变更为归李某所有,由李某负责偿还银行按揭***,李某签订协议后一次性补偿王某现金20万元。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债务人离婚应得房产未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务人离婚应得房产未过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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