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怎么才不会有遗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怎么才不会有遗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遗嘱继承房产但一直没有去继承过户,请问会失效吗?
遗嘱不会失效,继承过户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没有异议、没有纠纷,什么时候去办理继承过户都可以,但还是建议尽早去办。
但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有***,不同意你按遗嘱继承,需要诉讼解决时,有2年的诉讼时效,自你知道遗嘱中指定由你继承时起算,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其他人阻挠,你可能得不到房产。
房产继承过户可以绕过公证吗?
遗产房继承过户可以不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不公证)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老人将房产赠予(已公证)后还没有过户,请问在未过户期间老人能否再立遗嘱,或者再将房产赠予他人?
1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不能单方变更和撤销,赠与合同签订且经公证后就具备法律效力,虽然没有第一时间过户,老人仍然是产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但其可行使的权利本身就受到了之前赠与合同的约束。
2理论上讲经过赠与合同公证虽然没有过户,但老人就不应再就该财产办理遗嘱或者赠与,即使隐瞒了相关情况在不知情的公证处办理了新的遗嘱公证和赠与公证,但如果原来赠与合同公证中的受益人主张,那后来的遗嘱公证以及赠与应被认定为无效。
3再即使根据该新的遗嘱或者赠与受益人完成了过户,如果原赠与公证的受赠人主张,那该继承或受赠的法律行为将被撤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怎么才不会有遗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怎么才不会有遗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