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前房产过户的费用谁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前房产过户的费用谁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方母亲在婚前将房产过户给女方一人,是女方婚前财产吗?
算是的,但是如果房屋最终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未登记方的出资应当属于对登记方的赠与。这种赠与与一般赠与存在的区别是它应当解释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登记结婚。如果条件未成立,这种赠与失去了给付的基础和目的,即使完成了实际支付,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也应当类推适用彩礼返还的有关规定,允许未登记权利方要求返还出资款项的请求。
您好!
发生在婚前的这种房产过户行为,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准配偶名下的情况有很大区别。
母亲在儿子婚前将房产过户到女方个人名下,从过户方式上,只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买卖、一种是赠与。因为此时男方(包括男方家庭)与女方之间,并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二人只是男女朋友)。
正常情况下,通过买卖方式,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的钱是儿子女友的个人出资。个人出资、从一个“外人”名下把房子买下来,而且又是发生在婚前,所以,可以认为是正常的二手房买卖,购买所得,属于个人财产。
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双方是实际交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房子就成为女方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儿子女友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那么,母亲可以主张房产交易无效——对方没有履行实际的买卖合同,可以视同违约。这可能也是母亲万一反悔、追回房产的唯一途径。
如果是赠与,双方必须有书面的《赠与合同》(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会确认双方的过户方式。如果赠与,要双方签订赠与合同)。
不能简单理解成为女方婚前财产。本题男方母亲在婚前将房产过户于女方一人,属赠与行为,显然这里的赠与属附带条件的赠与,即以受赠人与其儿子结婚为条件,所以虽仅过户于女方一人名下,应理解成赠与儿子儿媳结婚的共同婚房。
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或另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不算是女方婚前财产,而应认定为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丈夫婚前房产过户给妻子需要哪些手续?
丈夫婚前房产过户给妻子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婚前的财产是夫妻两人财产关系产生前各自拥有的财产,房产过户需要丈夫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明等文件材料,办理过户手续,手续繁琐,时间较长。
此外,如果有贷款,则需要在***机构的配合下进行过户手续,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契税等税费。
同时,过户后应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和相关保险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充分保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前房产过户的费用谁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前房产过户的费用谁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