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的后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的后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会被执行吗?
会被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在离婚时,将房产归女方所有,造成了自己负债财产能力减少,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该房产。
如果有正式的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明确的说明这套房子离婚后归女方所有,那就不会被强制执行,而且需要最快去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任何文件能证明房子归女方所有,而且还在男方名下,那肯定就会被强制执行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涉案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案件来源:《周凤珠与青岛威邦贸易有限公司、周春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7)最高法民申3915号】
2、离婚协议对物权归属的约定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但可排除债权成立在后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离婚协议的性质属于合同,并非法定的能够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不能直接变动不动产物权。但基于离婚协议所获得的对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请求权可以排除在其之后设立的债权对不动产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来源:张红英、万仁辉二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2017)最高法民终42号]。
夫妻协议离婚,将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属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恰遇***因其它债权人申请执行,将该房屋查封,那么,这种情形下,离婚约定归属一方是否有权排除***的执行呢?
一、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当该房屋因为其它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而被查封时,当事人无法以离婚协议约定归属自己来对抗***的执行。
二、在下列情形下,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尚未过户,也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1、当债务人的资产并非仅限于与原配偶共享的房屋时,离婚约定房屋归属一方可以排除***的执行。
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就还属于另一半所有,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他欠下的债务,银行会封房子吗?
房产仍登记在你们双方名下,即便你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且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你一人,但这是内部约定,债权人并不知情。
若男方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很有可能请求***强制执行这套房屋,虽然房屋强行拍卖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趁现在债权人还没有起诉,尽快把房屋过户至你一人名下,男方不配合,可以向***提***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的后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的后果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