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处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处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被多个法院查封如何处置?
证明有多人多家***起诉你,没法处置,几家***共同执行,然后分给***你的多人。原来执行是轮候执行,谁先申请,谁先得,后面的排队,没有可执行财产,就认栽,现在按比例分配,如果你被查封的房子是唯一住房,也不大,那你可以住着,但不能交易了,而***如是有多套房子,***留一小套给你住,拍卖多套房子,如果只有一套很大的房子,那就可能会被置换成小房子给你住,***拍卖大房子还债权人。
既然房产被多家***查封,你已经丧失了处置权,你想问的是***如何处置吧。
实务中,主要是两种情况,分述如下:
这种情况下主要是首封***和抵押权冲突的问题。抵押权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如何实现的问题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优先受偿权也存在通过***实现的问题,则需要优先受偿权***和首封***协调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解决起来也比较麻烦,具体没有标准化的处理模式,这需要和两家***沟通。
二是仅存在多家***的查封而不存在抵押、担保。
这主要是首封***的处理至为关键,而且主导权也在首封***。目前的保全、执行,因不允许超标的查封。因此,存在多起轮候查封的房产,三封以后的查封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处置的方式无非就是评估、拍卖。存在多起轮候查封的不允许协商抵债。
无论哪种处理方式,主导权在首封***,建议你和首封***作好沟通工作。
首先要看房产上有没有设置抵押权,***设房产价值100万,银行贷款还剩50万并设置有抵押权,那即便银行没有申请执行,房产拍卖的得款首先要偿还银行***50万。
剩下的余款用来偿还一般债权人,偿还顺序就是查封的先后顺序。比如这个债务人总共欠了3个人,第一个查封的欠10万,第二个查封的欠50万,第三个查封的欠100万,那偿还顺序为先偿还第一个人的10万,第二个人欠50万但只剩40万了,就还40万,第三个人一毛钱也得不到。
所以查封一定要动作快才行。
另外,把房产证押给债权人是不算抵押的,抵押必须去房产登记管理处登记才行。
房产管理局属于哪类事业单位?
房产管理局也就是房管办或房产办,虽然有的地方叫局,但其实是事业单位,这次机构改革大部分地方会撤销这个单位,有关职能会划入住建局或自然***和规划局。
房产管理局原来属于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也叫房管办或房产办,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也定为股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局属于一个独立单位,房管办主任一般还兼任住建局副局长或党组成员,承担房产交易、房屋安全鉴定等职能。房地产管理局一般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如房产交易中心等,这些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照现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来看,房产管理局实际上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就是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但是这次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会被逐步取消,有的事业单位会直接转为行政单位,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会被划转,比如,房地产登记确权职能之前已划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监察等职能会被划转到住建局。不过有的地方机构改革并没有撤销这个单位,而是留下很少的一部分职能,成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及生产经营***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比如房产管理局这样的单位,会逐步去行政化,有关行政职能会被划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一些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这部分单位改革比较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承担***配置的一些职能,比如医院、学校。生产经营***业单位会逐步改革为企业。
总之,房产管理局之前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但这次机构改革有可能被撤销或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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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处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处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