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买商业地产的所得税,首次购买商业地产的所得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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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首次购买商业地产的所得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首次购买商业地产的所得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房地产公司卖商品房的税率是多少?具体交多少增值税,怎么算的,麻烦详解,谢谢?
  2. 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税率多少?具体交多少增值税怎么算的,麻烦详解,谢谢?

房地产公司需要交纳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1、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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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按销售计算缴纳的,税率5%。

(2)应交营业税=销售收入*5%

2、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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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按营业税计算缴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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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

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了下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由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转移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预售房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当作“预收账款”处理。因此,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是个比较独特的行业,由于有预售的情况,在事实上形成了收入,而又由于房地产行业成本的滞后性,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计税成本,容易造成收入与成本的不匹配。故而,以前每年国税总局都会出台一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文件,不知是不是巧合,每次的文号基本都是【31】号,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去查查看。

而正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与成本的不匹配,所以在项目竣工前,税务局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个毛利率,记得我们在以前是15%,后来调增为25%。咱们就以25%的毛利率来讨论吧:

A开发公司,取得季度预售收入1000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为25%,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150万元,土地增值税预缴为200万元,增值税预缴300万元,其他税费忽略不计。

预售收入10000万元,毛利率为25%,那么成本就是7500万元。增值税预缴了300万元,相关的附加税费就是300*12%=36万元。

那么A开发公司的季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7500-150-200-36=2114万元。

那么A公司该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114*25%=528.5万元。

所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取得的预售收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核心就是成本的核算,而成本核算的核心就是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有了这个毛利率,得出了成本,其余的就按照正常的企业所得税核算方式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啦。

是不是很简单呢?

现在房地产企业实行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83号文已经在2006年1月1日31号文招待的时候就废止了。 其中第一点: 一、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 开发企业开发、建行的住宅、商业用户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诗篇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经济用房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非经济适用房: 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2、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你所说的是尚未办理权属转移,预收买房者的价款吧,根据新税法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销售不动产的,有合同的以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有合同但在合同前收到部分价款的,收到多少确认多少;以[_a***_]按揭方式销售不动产的,取得的首付款按取得的日期确认收入,其余价款在办妥银行按揭手续时确认,销售不动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国税总局09年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国税发{2009}31号文《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房地产收入的税务处理,分为三种①委托方式销售开发商品,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商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②***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商品,以买断价以收到开发清单之日确认收入③***取基价加分成方式销售的按计价和协议价谁高按谁确定。你说的这种情况有两种,一是预收受托代销方支付的销售款,二是预收购房者预交的价款,都应在本月末15日内向税务机关预缴本月已收价款,再与年终5个月内汇算清缴,如果提前完成销售注销公司应与注销公司6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首次购买商业地产的所得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首次购买商业地产的所得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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