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有诉讼时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有诉讼时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过二十年而没有过户,这算不算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过期?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2年,对于已过时效的,对方如果同意履行的话,就有效,如果实在找不到其他解决途径的话,看对方有没有违规的地方,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以换取对方履行合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已经查封的房产可以办理过户吗?
不能。
一、***已经查封的房产在***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如下: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一、***已经查封的房产在***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
二、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三、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有诉讼时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