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合理避税方案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合理避税方案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销售公司买入开发商房产再销售怎么合规避税?
建议不要避税;税务的缴纳对社会是一种责任,对企业也是保持一个健康。一定要从合理合法的角度出发。
建议1、首先从开发公司买过来应该会是低于市场价格的;如果不做任何附加值的投入销售,那么在取得开发商房产销售及委托收款权利的相关手续后,做好现场公示与客户做好详细说明客户自愿将这一部分款开具的是销售公司的服务费发票(增值税一般也不会超过6%),这样你的销售、人员、办公所产生的成本减去收益就是阶梯的企业所得税了。
建议2、如果你要投入些附加值,比如装修、家电等。那么成本也就自然增加了成本,企业所得税也就自然降低了。
欢迎交流,希望能给您帮助。
目前,各个行业平均净利润都在下滑,无数的小钱的浪费聚集起来,也是个不小的数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通过内外部的合理筹划,减少企业的税负,未尝不是一种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
可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装修费,规避送给客户的装修费的税款。甚至还可以在企业外部进行避税筹划,甚至快周转也是避税的一种有效方式。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按理说如果房子,刚刚买过来,已经过了一手了,在转卖出去,是没有办法避税的。
合理的解决方案就是,交定金给开发商,定住房子先,然后在转手卖,走合同更名就可以了。
要是你认为不妥呢,就与会计师或税务师核验一下,免得误导。
一、先确定一下买入的分界问题
买入,分产权过户买入(明买)和产权挂在开发商名下买断销售权买入(暗买)。
销售公司一般不***用明买方式包销,这样操作,有卖“二手房”的错觉,需包装得很严实。
暗买,明示“五证”,销售公司要挂开发商的证件。
这种情况,产权过户时,各个税种已缴纳,合规避税空间不大。
增值税,这个避不了,要是签订阴阳合同,就违法了。
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种有操作空间。准确地说,不算避税,属于会计账务问题,就是说,各种管理费用,特别是薪酬***工资性费用,各种费用(成本)颗粒归仓。
这一般操作比较简单 跟开发商签包销合同,底价包死,交钱拿房源。关键点不要签网签合同,转销时客户每签一套 开发商退一套定金或房款给你就行了 。包销主要是对赌赚的是差价
如何规避自己名下唯一房产被执行?
关于规避自己名下唯一房产被执行的问题,我必须强调,我不能鼓励或提供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然而,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来保护你的财产和权益:
遵守法律:遵守法律是最重要的。确保你在财产和资产方面的行为合法合规,不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做好财产规划:合理的财产规划可以帮助你保护财产。你可以考虑将财产转移到信托基金、家庭成员名下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财产。
购买保险:购买适当的保险可以为你的财产提供额外的保护。例如,房屋保险可以在意外损失或灾害发生时提供赔偿。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你担心财产被执行,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财务顾问。[_a***_]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请记住,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取适当的措施。
1:规避自己名下唯一房产被执行是困难的。
执行是依法进行的,如果你拥有的是唯一房产,很难完全避免被执行的可能。
然而,你可以***取以下措施来尽量减少被执行的风险:1.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减少引起执行的可能性。
2.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及时偿还债务,避免债务积累。
3.合理规划自己的财产,将财产分散或转让给信任的亲友,但需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反法律。
4.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寻求合法合规的避险方案。
请注意,我是一名语言模型,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
新个税情况下,如何合理避税?
一次性年终奖是否延续之前的政策,在新的个人所得税前提下还存在不确定因素,因为新个税是以60000/年来定义,如果按照这个层面解释,明年将不存在一次性年终奖的特殊计税办法,但目前而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规定仍未作废,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半月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首先谢谢头条的邀请!
我们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个税政策为按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税,并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此外,在旧个税法下,年终奖可以适用特殊计税办法,但按新个税法的立法精神,这一政策很有可能会取消。因此,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在全年收入中如何分配并不影响税负总额,汇算清缴时将实行多退少补。
结合新个税法的具体条文,现分享三个个税筹划方法,与大家探讨:
1、利用***合理避税
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取得合法***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则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利用不同的税目合理避税
这次新个税将工资薪金、劳务费、稿费及特许权使用费统称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同时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换句话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是打了八折的,而稿费更是打了五六折,而工资奖金无折扣。这个政策就为我们带来了筹划的空间,比如原先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企业按月发放薪酬,须按工资薪金算法计税;但如果筹划后选择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按次发放,则适用劳务费计税方式。
3、用足六大专项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暂行办法》于2018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新一轮减税的热烈讨论。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包括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再加上5000元/月的起征点,明年开始月收入万元基本不必缴纳个税了。
新个税法实施后,按每年综合所得来算税,平时工资和年终奖总和(减掉各项扣除),决定了最终的个税,平时工资和年终奖如何分配,不影响个税。
过去因为有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且工资每月单独计税,所以存在通过不同期间发放的筹划空间,现在平时预缴,最终年度汇算清缴,平时和年终之间发放占比对税收没影响,有影响的是发放总额。
新个税法下,要合理避税,通常要***取变换所得名目,讲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或转化为财产所得、转为为稿酬所得……,并且可配合一些核定征收的政策,降低个税税负,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就不展开了。
说的听不明白,合理做法接地气的是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你在A公司3万一个月含社保,改为每月发放5000元底薪给你自己,剩下的2.5万元!通过A公司与你自己成立的B独资企业发生业务合作,例如事咨询服务,B申请核定征收下来所得税交1.5%增值税3%,附加税0.3% 剩下的2.5万缴纳综合差不多5%的税负,
实际到手25000扣除5%税负=1250元税负=23750元(月)
23750*12月=285000元(年)
这还是粗略一算一年至少增加5万左右的收入,如果不懂再问我吧,欢迎关注提问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一共有两种解决方案:
1、用工转型:从《劳动合同》雇佣关系到项目《服务合同》供应商合作关系;
2、薪资拆解:3万=5000基本工资+25000补贴,5000和主体公司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剩下的两万五,(可以在有税收扶持的园区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以服务费的形式转入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低税率的完税后,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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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合理避税方案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合理避税方案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