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女儿签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女儿签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已买的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兄弟姐妹们签字吗?
看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正常情况下如果是你和你配偶或者你和你配偶单独一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财产,只用你和你配偶出售签字就可以了,
在细分就是看你和你配偶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的你一个人出售,婚后俩人一起
房子是母亲的名字想更名给儿子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签字?
第一种情况: 这套房子是母亲和父亲的共同产权,现在父亲去世了,那父亲的50%产权份额,按照继承法律平均分配给第一继承人—母亲和子女。
多少人分多少份。那么这样的话,母亲单方面想把房子过户给某一个子女,是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的。第二种情况; 房子只是母亲一个人的财产和产权,那变更或是说过户给谁是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的。父母去世房子过户给子女须要父亲的弟弟签字吗?
这是完全一种嫁祸于叔叔的煽动提问,好引起一部分对婆家怀有憎恨心理之人的共鸣吧。你父母的房子关乎你叔叔大爷毛关系?但你要提供你父母的各自父母和你自己的兄弟姐妹的一些资料才行。
子女法定继承只有三种情况会需要叔叔签字:
一、祖父后于父母去世,祖父由此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份额,而这遗产份额再由叔叔继承祖父遗产而获取,叔叔要在公证处签字声明放弃这份遗产才行。
二、父亲和叔叔为这房屋共有产权人(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城中村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
如果是第一条的情况,父母生前留有合法遗嘱,指定由自己子女继承则不用叔叔签字;如果是第二条和第三条的情况即使父母有遗嘱也没有完全效力。
按照司法解释是有的,父亲的房子,祖父母也是有继承权的,祖父母不在了,由他们的继承人代位继承,这就到叔叔头上了。这事还没完,祖父母的继承人中,还有太祖父母和太外祖父母,他们也可以代位继承,他们不在了,他们都继承人也可以代位继承。
我不知道哪位法律大佬把继承解释成这个一团糟的样子,司法一团糟,相应方面就一团糟。总有那么一堆脑残的有权决定点什么。
继承法就应该没有代位继承,先死的没有继承权,后死的才有继承权,继承是单向的。
我丈夫父母房产证有三间房,父母己世有兄弟一个己世他有三个女己嫁人,弟妇要占有父母间房父母生前兄弟负责,兄弟各有一间房丈夫间房当时安村男丁年龄分配,弟个间安人口分配4个人一间,父母兄弟刚好4个份,我丈夫弟妇要求分户父母祖屋归她占用,有争议,农村土地紧:决,我丈夫有一个儿子,请问父母祖屋归谁,生前没有
房产过户的话,需要配偶同意签字吗?
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的话,夫妻这一方完全有权利卖房子,就只需要签购买房子的一人。
但如果是婚后财产,夫妻另一方参与了购房或还款的出资,就属于共有财产,那么房产过户的话就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凭有关协议和证明办理公正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者对遗产权属有争议,则必须通过诉讼分割遗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女儿签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女儿签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