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双方可以欠款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双方可以欠款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欠债夫妻名下只有一处房产,就不可以执行房子还债,为什么?
一是因为生存权,生命健康权大于其它民事权利,在法律规定了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房屋豁免执行。 二是只有一处房产在具备相应的条件时是可以执行的。 1,在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有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须的房产,人民***只能查封,不能执行"。 2,在《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3,最高法今年5月5日发布了《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在具备相应条件下可以执行。 生活必需房屋豁免执行 据最高***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介绍,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可以执行。 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的情形,按照申请执行的债权种类是金钱债权还是交付房屋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保障居住权而非所有权 “在执行程序中,人民***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这种居住权应是被执行人及所扶养的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否则就不属于必要的保障。”张根大说,“这个保障是有期限的,所谓‘救急不救穷’,不能将本应由***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全部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此外,被执行人不能利用法律对他生存权的保障来逃避执行。”
如果***判决支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你们双方任何一方名下所有财产。因为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就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便离婚之后。问题是,你们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另行起诉了吗?***判决支持了吗?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该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并非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均非夫妻共同债务。
***欠债,是非法债务,更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披着合法的外衣欠的其实是赌债,也不会连带到配偶。
购房款欠钱被***可以分期付款吗?
可以的
钱不还被***可以***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
2、如果协商不成被***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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