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地产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商业地产项目合同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并没跟业主签合同,到底物业公司是怎么进入小区的?
物业分为早期介入、前期物业、后期物业。新房交付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是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公司,物业费定价都是开发商定的,想改变现状,只能向街道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召开业主大会,如果业主同意更换物业人数符合规定,可以招聘后期物业替代前期物业!自己招聘的物业就有话语权了!大概就这个意思,不知道能不能看明白?我也不是干物业的,太详细的咱也不清楚。
物业进小区完全是开发商强加给小区的,完全是违法合同法的非法组织!没有任何一个业主招聘它来,只是一个不请自来的强盗!厚颜***的流氓地痞集散地。想想看,你家来个不请自来的狗东西欺压,你的感觉会如何?
谁知?你知?鬼知。因此,物业它还真不正规性所循环的。背后很黑,拉关系等,就这么进的小区。那么进来后,到底管理的怎么样呢?只有它自己知。一股黑帮性质,跟本没有一丝素养的帮群。保安都大龄人,文化素质还真的底,有的小学都没有毕业的。等等,因素,给小区带来的不是和谐,而是它们变成了业主,业主变了局外人士。所以,取消物业不是没有道理的。
物业是名符其实的黑势力,对不请自来的乌合之众,人民***应组织一次严肃认真的清理,纳入当前打击黑势力的一个主要内容,凡是未经业主委会正常同意进驻的所谓物业公司应当立即封杀撤离!
物业并没跟业主签合同就进入小区服务是非法的,这非法的服务,你是否要交纳物管费呢?坚决不能交!
如果你每个月按时交纳物管服务费,那你就从侧面承认了这个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进入小区服务是不合法,那业主就有权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既然都交纳物业服务费,当然就是合法的物业服务。如果你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企业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小区有两条合法的渠道,一个渠道是前期物业服务;一个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在开发商把房子销售完毕后,把房子交付给业主,这时候就应该有物业服务企业为各位业主服务,但这时候由哪家物业服务企业来服务呢?
你总不能在交房以后才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并且有的房子可能都还没有销售完毕,也不方便各业主来选聘确定物业公司,这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空档期,怎么来维护小区的服务呢?这时候就有个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小区前期的物业服务是由开发商选聘的物业企业为各位业主服务,在你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必须接受开发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和前期服务的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也就是说,这前期的物业服务企业你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如果你不接受开发商选聘的物业企业,那你就不能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前期的物业服务,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在小区业主大会召开前,就小区服务所签订的过渡性合同,业主大会成立,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后,就可以正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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