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父亲房产过户重庆户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父亲房产过户重庆户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子在父亲名下,父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卖掉,可直接过户给买家吗?怎样做最便捷?
父亲名下的房产想直接过户给买家是不可能的。
第一、你父亲是否立遗嘱。如果你父亲立遗嘱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给你,你只能得到属于你父母的一半房产,另外一半房产属于你母亲。你可以带齐资料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你母亲将她的一半房产赠与你,你就得到了全部的房产。你带着两份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第二、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你的爷爷奶奶,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都是法定继承人。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就是法定继承人。你们可以共同协商,其他人放弃继承,属于你父亲的一半房产由你继承,你母亲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你,你得到了全部的房产,让后带着两份公证书(继承权公证处和赠与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更名过户。然后就可以自由买卖了。当然按照房产的评估价,你可以给其他法定继承人相应份额的经济补偿。
第三、费用情况。办理继承权公证和赠与公证,收费标准是相同的。按照房屋评估价,20万以下按照1.2%收费;20万至50万按照1%收费;50万至500万按照0.8%收费。公证处缴费之后,在房产交易中心不用再缴纳税费,只需缴纳几十元的工本费即可。
当然你父母亲的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两年之内你卖房时,缴纳的税费有些高,你可以和买家签订合同,等两年之后再过户,你就可以规避这部分费用。
这种情况下卖房是不可以直接过户给购房人的,因为办理房屋交易及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产权人本人到场拍照、签字。
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说明房屋归属,那么只能首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的祖父母、母亲、你及兄弟姐妹。为了简化手续,可以邀请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正处签署一份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声明,即指定其中一人独自继承房产,其他人放弃继承,办理好房产继承公证书。然后,凭借继承公证书去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接下来就可以办理房屋的交易过户手续了。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但继承后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以取得的销售收入扣除房屋原值及继承过程中的费用(比如办理继承公证缴纳的公证费)的差额为纳税所得额,按20%计征。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房子在你父亲名下,你的父亲已经去世,是不可以直接过户给买家的,你先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再去卖,如果你父亲临终前有遗嘱,说把房子直接给你,你可以拿着遗嘱直接过户到你的名下,再卖掉,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有些麻烦了。
第二:没有遗嘱,根据继承权的规定,你们的兄弟姐妹都有的份,法院会根据规定来明确你们兄弟姐妹所占的份额,你想过到你的名下,首先你的兄弟姐妹得同意,或者你把他们所占份额的钱给他们,他们同意了并且放弃他们所占的份额,就可以过到你的名下了。这样你就可以卖了,像这种情况很麻烦,不如你父亲生前把这些都弄好了,免得以后争财产,弄的大家都不高兴,如果突然身亡的那是没有办法了,只能法律走程序了,
第三:像这种情况,你把房子卖掉,还会征收遗产税,这个遗产税挺高的,一般是在20%左右,再扣除遗产税真的得不偿失,所以能在生前处理好的,那时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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