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二次过户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二次过户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你好,这个问题问得好,这里涉及到《民法典》前后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问题。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房贷没有还清,未解除抵押权之前,这个房子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但是在《民法典》之后,未解除抵押的财产直接过户,在法律上成为可能。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不管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设定有抵押权的财产,不可以直接过户,需要解除抵押权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交易双方达成了转让的协议,但是,这种交易只是普通债权关系,而且,如果要完成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直接规定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但是,为什么说在法律上只是一种可能性?
因为,虽然法律规定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也规定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应该说,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有进步意义的。
您好!
如果房子的***不能偿清,就会很麻烦,大概率情况下过不了户。至于公证(题主提到的公证,应当指的是离婚协议)与否,不是必须的。
就题主提到的“如何过户”,最“干净”的办理方式,就是把***一次性偿清,按照离婚时的约定(夫妻之间的协议或者法院调解、判决),过户到一方名下。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离婚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协议离婚,一类是***判决(调解)离婚。
按照题主描述,这套房子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房最大的麻烦,在于多了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有关键主导作用的角色:***银行。
银行属于抵押权人(债主),涉及到房产的产权变更时,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而***房过户,必然会涉及到变更***人的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是不同意变更的——变更后的***人有没有偿债能力?有没有信用问题?等等,这个审核周期往往会非常长、非常麻烦。银行不同意变更,很正常。
那么,在银行不同意变更***人的情况下,房产就过不了户。只能靠协议或者***出具的判定结果,对双方形成约束。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相关的财产分割会在协议里面写清楚。对于该房子的分割问题,债权债务如何分配的问题等等都会约定清楚。就这个房子可以做如下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未还的由女方承担,女方补偿男方现金多少。
该离婚协议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而且会盖上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拿着这个协议及离婚证等资料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无需公证。
如果是判决离婚,一般在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会根据诉讼的情况出判决书。该判决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分割。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资料也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无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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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还清的情况下,房子不能过户,在大部分城市和地区,也不能公证。
只能在离婚协议里,或者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里写清楚,这房子归谁所有。
然后等到***还清了,可以过户的时候,立刻去过户。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提起一个单方面的确权之诉,等***下了确权判决之后,拿着判决书去房管局,要求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二次过户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二次过户流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